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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2025年7月4日《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(温州市东方职业教育人才中心)2025年面向全球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》,经报名、资格审查、考试(考核)、体检和考察,现确定下列2名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:
1.公示时间从2025年11月11日起到2025年11月18日,共5个工作日。
2.在公示期限内,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(或纪检室)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,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。
监督电话:0577-86556959(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);0577-86538533(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)
通信地址: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433号
邮政编码:325000
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
2025年11月11日
